不只台湾!当初规定日本必须归还的中国领土,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多
1943年12月1日,埃及开罗。 先说东北。 “东北四省”不是随便写的。九一八事变之后,日本扶植伪满洲国,把整个东北从中国版图上硬生生割了出去。开罗宣言里的“东北四省”,就是要把这块被日本武力窃取的土地明确划回中国。这是最没有争议的部分——日本自己也清楚,东北必须还。 再说澎湖。 澎湖列岛跟台湾一起,在甲午战争后被《马关条约》割让给日本。开罗宣言把“台湾、澎湖群岛”并列写进去,意味着这两个地方必须一起回来。后来1945年日本投降,中国政府就是依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,正式接收了台湾和澎湖。 但真正让这个清单“远超想象”的,是后面那句话。 “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,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。” 这句话不是修饰,是一把尺子。它划定的范围,不限于宣言里列举的那几个地方,而是覆盖日本用武力或贪欲拿到手的所有中国领土。 钓鱼岛就在这个范围里。1895年甲午战争末期,日本趁清政府战败之际,秘密把钓鱼岛编入冲绳县。这件事清政府当时并不知道,也从未承认过。开罗宣言说的“窃取”,指的正是这种暗箱操作。人民日报海外版在解读开罗宣言时写得很直接:被日本所窃取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以及南沙群岛,均包括其中。 南沙群岛也是一样。二战期间日本占领了南海诸岛,战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,中国政府于1946年派遣海军和行政人员前往接收。这不是中国单方面的主张,而是战后国际秩序的一部分。 还有一个地方,很多人根本没往这个方向想过——琉球。 1879年,日本用武力吞并了琉球王国,改名为“冲绳县”。这件事发生在甲午战争之前,清政府当时提出了抗议,但无力阻止。 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都没有把琉球划给日本。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明确限定,日本的主权“限于本州、北海道、九州、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”。琉球不在其中。 1972年美国把琉球的“施政权”移交给日本,但移交的是行政管理权,不是主权。人民日报早在2013年就发表过评论,明确指出:依照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规定,不仅台湾及其附属诸岛、澎湖列岛要回归中国,历史上悬而未决的琉球问题也到了可以再议的时候。 因为日本自己认了。 1945年9月2日,日本政府在投降书中明确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的全部条款。而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,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。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时,日本政府在《中日联合声明》中再次确认,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。 说到底,这件事的意义不只在“领土”两个字上。 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划定的是一个战后秩序。日本在二战中窃取的所有中国领土,都必须归还——东北、台湾、澎湖、钓鱼岛、南海诸岛,以及那些被武力攫取、地位悬而未决的地方。 特别